2003年之前投保的強各家信用卡比較2018制分紅保單,還有沒有分紅的可能?立委林岱華近期受理強制分紅保單保戶登記陳情,希望變更保險司(保險局前身)時代發布死差利益與費差利益互抵後有盈餘再分紅的行政命令,或是調整計算基礎。但對此各家信用卡比較,保險局及保險業者都表示「沒可能」。電影買一送一 銀行



保險司在2002年底發布行政函令,從2003年開始准許先前銷售的強制分紅保單得「死差、利差互抵」,原先強制保單是死差利益銀行出國刷卡回饋(真實死亡率與表定死亡率間差異的利潤),與利差損失(四大行庫2年期定儲利率與保單預定利率間差異)各別分紅,但從2004年分紅時准許互相抵銷後,有利潤再分紅給保戶,由於當時已進入低利率環境,壽險公司的高利率保單都是嚴重利差損,因此互抵後幾乎沒有分紅金額。日前因有壽險公司就舊有保單分紅金額與保戶達成和解,並追回銷售業務員的獎金,因此壽險業務員即向林岱樺陳情,並鼓吹全面接受舊有保單保戶的登記陳情,要求保險局撤銷2002年的死利差互抵函令,或用各公司實質投資報酬率來計算分紅。

林岱樺辦公室表示,已有一定數量保戶登記,正與保險局溝通,預計立法院新會期再採取行動。保險局表示,當年發布的函令合理合法,是為了健全壽險公司體質祭出的全套方案之一,且死利差互抵的金額,也要求壽險公司全數提列為準備金,永遠不得動用或收回,即便保單已到期,此筆準備金亦必須保留在帳上,作為因應未來IFRS保險會計在2024年上路時的「救命錢」。保險局強調,當年銷售的強制分紅保單即有言明,分紅金額並不保證,且若主管機關法令變更,也可能完全不分紅,壽險業面臨新的會計準則,極可能需要提存大筆責任準備金,這些強制分紅保單減少的紅利,目前都還提存在各公司帳上「永不得收回及動用」,才能強化壽險公司體質。壽險業者也表示,強制分紅公式是訂在保單契約上,不太可能改用實質投資報酬率去計算,且目前分紅爭議案都是業務員有錯誤行銷,並不是普遍的分紅爭議。(工商時報)

信用卡現金回饋最多




2D268A4D6875C628
arrow
arrow

    Belind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